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 这是党中央着眼于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、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, 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、提升亿万农民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的必然要求, 为新时代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, 明确了重点。
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
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 是我们党“三农”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的继承和发展,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做好“三农”工作的总抓手。其重大意义, 可以从三个“具体体现”来理解。
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 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重大战略思想的具体体现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、不能忘记农民、不能淡漠农村”;“中国要强, 农业必须强;中国要美, 农村必须美;中国要富, 农民必须富”;“坚定不移深化农村改革, 坚定不移加快农村发展, 坚定不移维护农村和谐稳定”。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, 必须始终把解决好“三农”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,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。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, 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, 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。
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 是坚持新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。实施这一战略, 意味着资源配置更加向农业农村倾斜, 是贯彻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新发展理念特别是协调发展理念, 促进城乡协调、一体化发展, 进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大部署。
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 是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具体体现。当前, 我国最大的发展不平衡, 是城乡发展不平衡;最大的发展不充分, 是农村发展不充分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 小康不小康, 关键看老乡;一定要看到, 农业还是“四化同步”的短腿, 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在农村, 特别是农村贫困地区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 对于我国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、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, 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。
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
党的十九大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重大部署, 涉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、总任务、制度保障、产业支撑和力量保障等方面。
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和总任务。总要求是产业兴旺、生态宜居、乡风文明、治理有效、生活富裕。这20字总要求, 涵盖经济建设、政治建设、文化建设、社会建设、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社会主义文明体系即物质文明、政治文明、精神文明、社会文明、生态文明的要求, 是对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“生产发展、生活宽裕、乡风文明、村容整洁、管理民主”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20字要求的继承和发展, 其内涵更丰富、要求更高。总任务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, 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。
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保障。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,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, 完善承包地“三权”即所有权、承包权、经营权分置制度。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,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。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, 保障农民财产权益, 壮大集体经济。
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产业支撑。确保国家粮食安全, 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。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、生产体系、经营体系,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, 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,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, 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。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, 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, 拓宽增收渠道。
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力量保障。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, 健全自治、法治、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。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、爱农村、爱农民的“三农”工作队伍。
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方向
2017年12月28日至29日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, 明确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、基本原则和基本方向。
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。到2020年, 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, 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;到2035年, 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, 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;到2050年, 乡村全面振兴, 农业强、农村美、农民富全面实现。
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原则。坚持党管农村工作,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,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, 坚持乡村全面振兴,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,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, 坚持因地制宜、循序渐进。
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方向。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。这条道路的丰富内涵体现在:一是必须重塑城乡关系, 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;二是必须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, 走共同富裕之路;三是必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 走质量兴农之路;四是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, 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;五是必须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, 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;六是必须创新乡村治理体系, 走乡村善治之路;七是必须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, 走中国特色减贫之路。
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云南路径
按照“产业兴旺”要求, 推进农村经济建设, 提升乡村物质文明。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, 打好“绿色食品”牌。用工业化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, 突出绿色化、优质化、特色化、品牌化, 走质量兴农、绿色兴农之路,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, 以资源优势为基础, 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, 加大创新驱动力度, 延伸农业产业链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、发展农业新型业态, 构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现代产业体系。重点推进生猪、牛羊、蔬菜、花卉、中药材、茶叶、核桃、水果、咖啡和食用菌等产业发展。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、休闲农业、跨境农业、乡村旅游等, 加快发展都市现代农业, 培育农业经济新业态。以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为引领, 创新农业经营组织方式, 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。健全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, 提高农业良种化、机械化、信息化、标准化水平。大力推进“大产业+新主体+新平台”发展模式和“科研+种养+加工+流通”全产业链发展。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, 着力打造“一村一品、一县一业”发展新格局。大力培育新主体, 引进国内外大企业, 扶持本土龙头企业, 积极培育专业合作社、家庭农场、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。
按照“生态宜居”要求, 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, 提升乡村生态文明。着力加快美丽宜居乡村建设, 从云南边疆民族地区实际出发, 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。牢固树立6个重大生态文明理念, 即尊重自然、顺应自然、保护自然理念, 发展和保护相统一理念,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, 自然价值和自然资本理念, 空间均衡理念, 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, 着力培育农村生态文化。加强农村资源环境保护,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保护建设, 保护好绿水青山和清新清净的田园风光。着力整治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, 大力加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, 不仅要建好, 更要管好、护好、运营好, 推进“厕所革命”, 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。
按照“乡风文明”要求, 推进农村文化建设, 提升乡村精神文明。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 树立优良家风, 培育文明乡风, 突出乡村和民族特色, 注重农村文化传承, 培育乡土文化, 加强农村移风易俗工作, 弘扬农耕文明和优良传统, 提升农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, 打造农民共有精神家园。
按照“治理有效”要求, 推进农村政治建设, 提升乡村政治文明。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, 创新农村社会治理, 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, 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和监督, 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, 健全自治、法治、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, 打造边疆民族地区农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。坚持系统治理、依法治理、综合治理、源头治理, 让社会正气得到弘扬、违法行为得到惩治, 确保广大农民安居乐业、农村更加和谐和安定有序。健全党委全面统一领导、政府负责、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, 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, 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、爱农村、爱农民的“三农”工作队伍。
按照“生活富裕”要求, 推进农村社会建设, 提升乡村社会文明。让农民有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, 着力保持农民收入稳定增长, 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, 让广大农民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, 进而实现共同富裕。这方面, 云南面临艰巨和紧迫的任务。2016年, 云南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020元, 仅相当于全国12363元的73%, 在全国31个省 (市、区) 中居于第28位;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3.17:1, 远高于全国2.72:1的差距。要坚持在发展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, 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、基本医疗、社会保障、公共文化等社会事业, 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。全面落实城乡统一、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, 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。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, 加强农村基层卫生人才培养。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, 做好农村低保兜底工作。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筹资和保障机制,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。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、老人、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。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, 集中支持低保户、分散供养特困人员、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。完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设施, 开展送地方戏下乡活动。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, 促进农民就业创业;充分释放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增收红利, 坚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, 让广大农民更多分享财产性收入;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, 加强对农村贫困人口尤其是缺乏劳动能力家庭的社会保障补贴, 逐步建立起农村贫困家庭收入可持续增长机制。
(作者:马金书,中共云南省委党校 云南行政学院副校(院)长,原文刊载于《社会主义论坛》2018,(02),15-16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