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共云南省委党校(云南行政学院)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<2020-2024年云南省县级党校(行政学校)办学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(云校字〔2020〕52号),经第三方评估和实地验证,经校(院)委会2020年第31次会议研究通过,现将拟奖补对象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13日(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)。如对被公示对象有意见,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方式向中共云南省委党校(云南行政学院)反映。
联系电话:外事和业务指导处,0871—68426244
附件:云南省县级党校(行政学校)办学能力提升专项资金2021年拟奖补名单及奖补金额
中共云南省委党校(云南行政学院)
2020年12月31日
附件
一、奖补名单
1.楚雄市委党校(楚雄市行政学校)
2.红塔区委党校(红塔区行政学校)
3.易门县委党校(易门县行政学校)
4.弥勒市委党校(弥勒市行政学校)
5.禄丰县委党校(禄丰县行政学校)
6.华坪县委党校(华坪县行政学校)
二、奖补金额
依据《2020年-2024年云南省县级党校(行政学校)办学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“建设投资规模为2000万元以上的奖补500万”的规定,拟奖补以上县级党校(行政学校)每家500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