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四川成都市民刘先生在打车软件上叫了一辆出租车,从成都龙泉驿区驶往高新区。下车后,他发现自己将装有笔记本电脑的背包遗落在车上。之后,他多次联系打车平台和司机,希望能归还遗落物品,但却被司机索要800元“送还费”。
司机索要800元
2020年12月31日上午,刘先生在出租车接单平台“聚的出租车”上,叫了一辆出租车,从成都龙泉驿区前往高新区,全程共花费97元。下车10分钟左右,他发现装有笔记本和重要文件的背包遗落在了出租车上。
“他马上就联系了平台。”刘先生女友唐女士说,但直到临近中午时,才通过平台联系上了出租车曾师傅,“司机说背包确实在车上,但要我们给800元才能马上送过来。”唐女士说,当时急着用包里的电脑和文件,就让司机先送过来,中午左右,司机过来了,但仍坚持要800元。
一番争论后,刘先生支付了800元,拿回了遗失的物品。
司机曾给出3种方案
事后,越想越觉得不合理的刘先生和唐女士,曾多次联系打车平台,但事情迟迟未能解决。之后,他们还联系了该出租车所在的公司——成都乘风出租汽车公司和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。
成都乘风出租汽车公司工作人员称,接到投诉反映后,他们立即展开调查,可以确定的是,驾驶员发现乘客遗落的物品后,并没有占为己有。
出租车公司工作人员表示,之后双方联系上后,当时驾驶员在北门附近,就提出了3个解决方案。
由于双方住得近,驾驶员提议收车后双方前往小区附近的派出所解决,或将物品放在小区附近的某个地点,让乘客自取。
如果是立即给乘客送去的话,算上来回车费等,需要乘客支付800元。“当时乘客急着要物品,同意了支付800元费用的方案。”工作人员说。
司机退还一半费用
目前,双方达成和解,驾驶员退还一半费用,乘客已经收到了出租车公司退回的400元。
律师
不得高额要价
出租车司机捡到东西,索要感谢费是否合理?对此,律师王亮表示,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九条规定,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,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。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。
王亮说,出租车作为营运车辆,有义务将乘客和乘客的物品安全送到目的地,乘客遗失物品在车上,司机发现后有义务归还。除了要求乘客支付送还途中合理产生的车费、保管费外,不得高额要价。
记者 杨力
来源:云南法制报
(审核:朱锐勋)